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单位简介
一、单位名称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二、隶属关系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隶属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市城镇范围内房产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产权纠纷处理、房屋权属登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房屋租赁验证、住宅物业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城镇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市直单位住房制度管理工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市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内的房屋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产权纠纷处理、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并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进行人员培训和指导居委会住房保障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租赁验证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五)负责本市直管公房管理。
(六)住宅物业管理。对全市范围内住宅物业管理机构及其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办证股、物业股、租赁股、住房保障中心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岗6个股级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及机密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室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党群工作;负责目标责任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各类统计工作。
(二)办证股
负责各类房屋的权属登记发放工作;负责房屋产籍档案管理;负责房屋面积测量、结果计算和调节纠纷。
(三)物业股
负责对各类住宅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和年审;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四)租赁股
负责全市房屋租赁验证和监督、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五)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组织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建设;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的调查、审查、审批和核准工作;负责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六)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岗
负责监管企业房地产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中介服务企业备案;监管经营、销售;组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许可;房地产年度统计报表等房地产项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一)核定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
(二)核定编制结构:
1、管理人员岗位11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正职1个,副职2个。(2)其他管理人员岗位8个。
2、工勤人员岗位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