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3633-3/2020-0225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0-08-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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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殡葬管理所机构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8-20 14:5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五指山市殡葬管理所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五指山市殡葬管理所
二、隶属关系
五指山市殡葬管理所隶属五指山市民政局,受市民政局委托具体负责全市殡葬事务和殡葬执法工作,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五指山市殡葬执法大队牌子。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的机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全市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拟定殡葬改革规划。
(三)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落实。
(四)协助市民政局督促检查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五)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规范祭祀活动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
(六)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社区、乡镇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七)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核定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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