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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教育局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暨“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主题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17:43      来源:五指山党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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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彰显我市广大师生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学校美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19日举办以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为主题的五指山市教育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师生合唱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教职工合唱展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荣历程,对师生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生提升人生境界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合唱节目相关要求

参加对象为全教育系统教职工。窗体顶端

1.参演人员及人数:参演人员为各单位在岗教职工(包括本单位外聘在岗工作人员)。演唱人数在20人—50人之间,最多不超过50人。单位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联合组团,参加比赛。
⠂ ⠼/span>2.登台指挥: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  

3.节目内容和形式各参赛团演唱两首歌曲,要紧密围绕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英雄为内容自选歌曲。为传唱好我省、我市红歌、民歌和新创作的好歌,参演的其中1合唱节目应从我省或我市本土歌曲另一首为自选红歌作品(详见附件)。演唱曲目原则上应选多声部合唱作品,可采用钢琴、手风琴、少数民族乐器等器乐伴奏或无伴奏合唱,不得使用伴奏带,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活动安排

合唱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活动(2021年4—2021年6中旬

4月至5月,各校以班级为单位,广泛发动师生参与主题合唱活动,发动教职工参与集体性合唱活动,利用学校活动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合唱活动

第二阶段:市级活动(2021年6月)

在层层发动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唱活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开展市级合唱展示活动。活动地点设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6月19日上午走场,下午正式展演。

四、奖励办法

各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指导教师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设市级优秀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合唱展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结合本校实际、突出本校特色,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让爱党爱国爱家乡歌曲响彻校园,使合唱展示活动形成更强大的声势和更热烈的氛围。

(二)突出特色,提升内涵。各校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把合唱展示活动和新学期的有关活动结合起来,在新学期掀起新一轮高唱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红色歌曲的热潮。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创新合唱展示活动形式,深化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活动主题激发师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八、窗体顶端

、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队形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台风文明。(20分)
  2.声音技巧:准确把握作品的演唱风格,音准、节奏、吐字准确,音色优美、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30分)
  3.艺术表现:围绕主题,表现出音乐作品的韵律感、色彩感、整体完整性及感染力。(30分)
  4.指挥表现:姿势规范、节奏准确,符合作品音乐风格,调动合唱团员情绪,准确诠释歌曲。(10分)
  5.演唱伴奏:无伴奏、器乐伴奏、音频伴奏等,能助力演唱效果。(5分)
  6.歌曲创作:创作曲目加3分,改编曲目加2分。5分

七、报送要求

(一)合唱比赛:每校(园)限报一个节目(2首歌),各单位组建合唱团。设合唱团团长和联系人。各参赛单位于5月26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wzstwy@126.com。(见附件1)。

(二)活动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86622165。

八、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给予经费保障,请各校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节俭经费支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职工的排练、演出所需各项费用,包括展演间的交通、食宿支出等。

附件1.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主题合唱比赛报送表

       单位名称

        组别

        曲目名称

       表演

        时间

        指导教师

        指挥

        伴奏形式


附件2 红歌曲库

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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