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1 17:43 来源:五指山党建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彰显我市广大师生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学校美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19日举办以“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为主题的五指山市教育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师生合唱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教职工合唱展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荣历程,对师生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生提升人生境界,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合唱节目相关要求
1.参演人员及人数:参演人员为各单位在岗教职工(包括本单位外聘在岗工作人员)。演唱人数在20人—50人之间,最多不超过50人。单位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联合组团,参加比赛。
⠂ ⠼/span>2.登台指挥: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
3.节目内容和形式:各参赛团演唱两首歌曲,要紧密围绕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英雄为内容自选歌曲。为传唱好我省、我市红歌、民歌和新创作的好歌,参演的其中1个合唱节目应从我省或我市本土歌曲,另一首为自选红歌作品(详见附件)。演唱曲目原则上应选多声部合唱作品,可采用钢琴、手风琴、少数民族乐器等器乐伴奏或无伴奏合唱,不得使用伴奏带,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活动安排
合唱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活动(2021年4月—2021年6月中旬)
4月至5月,各校以班级为单位,广泛发动师生参与主题合唱活动,发动教职工参与集体性合唱活动,利用学校活动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合唱活动。
第二阶段:市级活动(2021年6月)
在层层发动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唱活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开展市级合唱展示活动。活动地点设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6月19日上午走场,下午正式展演。
四、奖励办法
各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指导教师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设市级优秀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合唱展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结合本校实际、突出本校特色,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让爱党爱国爱家乡歌曲响彻校园,使合唱展示活动形成更强大的声势和更热烈的氛围。
(二)突出特色,提升内涵。各校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把合唱展示活动和新学期的有关活动结合起来,在新学期掀起新一轮高唱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红色歌曲的热潮。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创新合唱展示活动形式,深化“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的活动主题,激发师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六、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队形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台风文明。(20分)
2.声音技巧:准确把握作品的演唱风格,音准、节奏、吐字准确,音色优美、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30分)
3.艺术表现:围绕主题,表现出音乐作品的韵律感、色彩感、整体完整性及感染力。(30分)
4.指挥表现:姿势规范、节奏准确,符合作品音乐风格,调动合唱团员情绪,准确诠释歌曲。(10分)
5.演唱伴奏:无伴奏、器乐伴奏、音频伴奏等,能助力演唱效果。(5分)
6.歌曲创作:创作曲目加3分,改编曲目加2分。(5分)
七、报送要求
(一)合唱比赛:每校(园)限报一个节目(2首歌),各单位组建合唱团。设合唱团团长和联系人。各参赛单位于5月26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wzstwy@126.com。(见附件1)。
(二)活动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86622165。
八、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给予经费保障,请各校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节俭经费支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职工的排练、演出所需各项费用,包括展演间的交通、食宿支出等。
附件:1.“献礼建党百年 唱响红色主旋律”主题合唱比赛报送表
单位名称 |
组别 |
曲目名称 |
表演 时间 |
指导教师 |
指挥 |
伴奏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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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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