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4 21:39 来源:
通委〔2016〕2号
关于印发《通什镇2016年在农村党员中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党员包户定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去年福安、福关、番香、番茅村党支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党员包户定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镇进行全面铺开,现将《通什镇2015在农村党员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党员包户定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落实。
中共通什镇委员会
2016年1月7日
通什镇2016年在农村党员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党员包户定责工作的通知
为了深入推进我镇在基层组织服务年活动中开展“三围绕一促进”专项活动,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和良好效果,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党员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包户定责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使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遵循原则
1、 包户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将村内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教育和督促的职责落实到每一名党员,使党员从思想上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习惯,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有联系户有职责,确保党员能够充分发挥环境卫生整治的带头、监督作用。
2、群众监督、组织考评的原则。党员包户定责工作的全过程和发挥作用情况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结合党员评先选优活动,制定严密的考评细则,并在规定的时期内对党员进行考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积极引导党员根据自身特点自愿认领农户。同时,各村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和决定每名党员的包户情况,避免出现盲目认户、强硬定户的现象。
三、基本步骤
环境卫生整治包户定责工作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村党支部组织进行调查摸底,重点了解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特长、分布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
2、党员认户(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员会议等形式,由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资历、特长、居住环境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1户至15户农户(除自家外)作为联系户,负责督促其联系户的门前三包、房前屋后卫生、杂物堆放、垃圾丢弃等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向党支部申报。
3、支部定户(2016年1月28日前完成)。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联系农户的基础上,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申报的情况,从事业心、工作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对申报情况逐个进行讨论审查,在全村范围内初步确定党员和所负责联系的农户,然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确定党员包户情况(附件1)。党员包户情况表必须在1月25日前盖章报送至镇党政办。
4、公示(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示党员包户情况和包户职责要求,增强党员的履职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5、奖励与惩罚(2016年3月25日前开始)。镇委镇政府每2个月组织1次村内进行“卫生家庭”的评比,每个村小组给予村小组总户数5%的“卫生家庭”名额,对在评比中获得“卫生家庭”称号的家庭进行张榜公布,授予“卫生家庭”流动红旗,并给予50元至80元的生活物品奖励。对包户的党员,所包的户中有一户获得“卫生家庭”称号的,将给予党员每户每次30元的奖励。 对一年内连续5次获得“卫生家庭”的农户,镇政府在扶贫、增收示范点等政策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连续3次被镇里评为“卫生不合格家庭”的农户,并进行全村通报批评。
同时,结合党员评先选优活动,以党员包户定责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采取党员个人自评、群众和党员民意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考评,对履职表现优秀的党员,镇党委将在“七一”期间予以表彰。
附件: 村党支部党员包户情况表
通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1
村党支部党员包户情况表
年 月 日 (村党支部公章)
序号 |
党员姓名 |
手机号码 |
包户户数 |
所包户的户主姓名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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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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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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