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
项目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政策解读
背景说明
根据《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琼办发〔2019〕61号),到2023年,实现殡仪馆、公墓、骨灰楼、殡仪服务站覆盖全省城乡人口,全省火化率达到50%以上,火化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管理服务信息化。目前,临高县除高山岭公墓外,其余现状安葬点主要零散安葬,用地浪费严重。为深化临高县殡葬改革,临高县拟建设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
项目用地位于调楼镇、波莲镇、和舍镇、皇桐镇、博厚镇、加来镇,拟征收、收回地块作为临高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殡葬用地。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贸港土地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临高县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的主要内容有:明确了项目征收、收回范围,征收、收回目的及拟开发用途,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时间及注意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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