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发布高温天气车辆防火提示
电动车充电不当易“惹火”
本报海口7月14日讯(记者 良子 通讯员 钟坚)7月1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今年第二季度,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车辆类火警155起。其中,小轿车火灾45起,货车火灾38起,电动自行车火灾35起。
省消防提醒,夏季高温易导致车辆轮胎、油路、电路老化进而引发交通工具类火灾。机动车上路行驶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才能投入运行,防止“带病”运行。当发现行驶或停放的车辆突然起火时,要沉着冷静,取出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
此外,民众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选用合格电动自行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充电、不飞线充电,并将电动自行车放至室外集中存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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