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提前完成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总体推广目标
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累计新增及更换2.18万辆标准车
海口日报8月28日讯(记者 王子豪)去年11月,海口市成功入选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成为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记者从市科工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海口提前完成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总体推广目标,同时在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方面均取得较好进展。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等相关部门指导下,海口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海口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公共领域车辆零排放示范区建设,全面推动试点各项工作。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海口累计新增及更换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达2.18万辆标准车,提前完成2023—2025年试点期车辆总体推广目标。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建设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2.08万枪,累计建设换电站33座,同时推动智能有序充电站、全液冷超充站等建设。此外,海口江东新区智慧园区建设成果两次入选国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试点。
市科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口将以试点实施方案为工作引领,进一步提升各细分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形成成熟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争取为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贡献“海口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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